第160章(1 / 2)

第160章

第160章

毓秀直到八月底,暑假即将结束前,才回到了家里。

当然,她事实上回国的日子还要更早一些,大约在一周之前她就随队一起回国了。不过,哪怕她只是出国去混经验的,在一切都结束后,她还是要做一些收尾的文字翻译工作,以及写一些心得感想。

反正等她回到家时,已是八月底了。

彼时,甄美已经开始了她的第二春。

在郝新明看来,毓秀的这个妹妹实在是上不得台面,更别提她都已经嫁过一次,身边还有个儿子,如果再算上她是外地人,没学历没文化更没固定收入等等。反正就甄美这样的,郝新明真的想不出来,她要怎么嫁出去。

至于李桂芳先前提过的,让郝新明帮着介绍对象

郝新明权当是耳旁风,听过就算了。

想啥呢,就他家这个圈子,给他亲妹妹介绍对象倒是没问题,可给这个妻妹

这到底是介绍对象呢,还是两家撕破脸结仇呢

总感觉后者的可能性更高。

郝新明是断然拒绝的,他的理由特别充分,只道他家一直都是赞成自由恋爱的,不管包办婚姻这种事儿。非但他本人不去安排,他还劝了李桂芳,已经是新社会了,不兴旧社会那一套了。

李桂芳听没听进去且不提,反正她确实没再来烦郝新明。

她呀,直接托了自家保姆给甄美介绍对象。

就是主要做家务事儿的那个保姆,而不是由郝妈托人介绍过来的管孩子的那位。事实上,那位早就跟着孩子回了郝家,李桂芳好久都没瞧见她了。

先说自家打扫卫生的那个保姆。

虽然先前李桂芳一度因为甄美的缘故,想劝郝新明将保姆辞退。可说真的,保姆这一行因为流动性太强了,那保姆也没太将这个事儿放在心上。尤其后面,这不也没成吗

没成是一回事儿,甄美的确能干活又是另外一回事儿。

很快,保姆就将李桂芳企图赶走她一事抛到了脑后,反而因为李桂芳提出来让她帮着介绍对象一事,格外得心动。

试想想,那可是大学老师的亲妹妹啊尤其郝家是什么身份,在这一年里,她已经从专门带孩子的那位同事口中知道了个七七八八。能跟这样的人家结亲,多有面儿啊

于是,那保姆把她亲儿子介绍给了甄美。

家里这保姆有三十七岁了,农村人结婚普遍都早,她儿子也有二十一岁了。甄美的话,别看她又是结婚又是怀孕又是生娃又是离婚的,实则她还没成年呢

甄美啊,是跟来弟同年同月同日生的,都是七四年的七月里生人,如今才九二年,用农村的计算方式来说,都可以算是十八、九岁了。可真要算周岁的话,她才十七周岁,要到明年的暑假里,才算是真正的成年。

不过别说八、九十年代了,哪怕在后世,早婚这种事情

都是免不了的。

反正那保姆也不介意,因为她儿子也是结过婚的。据她所说,儿媳妇嫌弃她儿子不中意,没办法往家里拿钱,一气之下跟人跑了。

再后来,他们一家子都陆续跟着亲戚出来打工了,虽说是没发财,但日子显然要比以往好上太多太多了。

反正就这么着,等毓秀回到家时,不单看到了久违了的甄美,还得知了甄美结婚怀孕生娃离婚,以及现在又谈了一个,随时准备再度结婚的消息。

说真的,毓秀懵了。

这回还真的不怪她,换谁都得懵啊

尤其仔细一问,甄美的儿子居然比毓秀的儿子还要大。当然,是没大几个月,那不还是大吗

李桂芳倒是不觉得有什么,又或者说,真要惊讶她也老早就惊讶过了。因此,她只道“秀啊,不是你妹妹生娃早,是你生娃太晚了。搁咱们村里,不都是十五六岁就结婚生娃的”

毓秀还是懵,她都觉得自己生娃太早了,只是想着,早生晚生都是生,这才听了表嫂的话,选择早点儿生完早点儿了事,将来就已经全心全意的忙事业了。

不过,话说回来,甄美这婚也结了也离了,娃儿更是生了,早也好晚也罢,这会儿说啥都迟了。

因此,在缓过来之后,毓秀只道“那下回结婚,记得提前跟我说一声,好歹咱们也要备一份礼啊”

哪怕毓秀毕业后也仍然待在学校里,但毕竟跟单纯的学生年代已经告别了。饶是她一贯不管这些交际应酬,这会儿也明白了人情来往的事儿。

反正吧,甄美爱嫁谁就嫁谁,只要在结婚前通知她一声,送礼物或者给个红包都成。

甄美就特别爱听这个话,当下她讨好的人除了李桂芳之外,又多了个毓秀。

搁在以前,甄美是很不喜欢毓秀的,倒不是对毓秀本人有多少意见,而是她始终认为,甄珠之所以不回来陪她一起受苦,是因为毓秀怎么都不愿意回到甄家去。当然,后来等她发现李桂芳偏心后,她就烦上了毓秀本人。

几乎称得上是新仇旧恨吧。

不过这一切的一切,都已经烟消云散了。

以前的甄美早就死了,如今的她,是钮钴禄甄美。

在经历过社会的毒打之后,她总算是看明白了。外头再好都没有家里好,家里人再坏都没有外人来得坏。

至于毓秀,人家就是聪明,人家就是会读书,人家就是有能耐。与其跟毓秀争宠,还不如上赶着讨好她。

改变了策略后,甄美就过上了好日子。

就不说她在前段婚姻里的鬼日子了,哪怕算上她在苗家的那些年,甚至于再往前一些,她还是甄家的女儿时,都没过上现在的这种好日子。

确实啊,郝家这边,人口太简单了,因为毓秀还有些事情要忙活,没着急去郝妈那里接儿子。

因此,家里也就是郝新明和毓秀夫妻俩,还有李桂芳和甄美母子俩,以及一个保姆。

毓秀很忙

的,要不然她也不会不去接儿子回来。郝新明更忙,他跟毓秀还不同,事实上他是没有节假日的,更别提寒暑假了。

基本上,家里的常住人口,就只有李桂芳和甄美母子俩,以及保姆了。

保姆就算不久之后就要成为甄美的婆婆了,那她也不敢在这种关键的时候搞事情。别说甄美本人就不好糊弄,单就是李桂芳那双眼睛,跟探照灯似的。哪怕李桂芳偏心好了,那她是在自家人里头偏心,在她心目中,甄美连毓秀的万分之一都不及,可那也是亲孙女,比外人总是要强太多了。

也因此,甄美唯一的任务就是带孩子。

甚至就算是带孩子好了,保姆也会时不时的搭把手。

再说了,甄美的儿子本来就很乖巧,都乖巧到几乎能称之为木讷了,一点儿也不吵不闹,哪怕饿了渴了也不哭的。真要说的话,就是有时候李桂芳动作幅度略大了一些,那小孩总以为李桂芳想打他,当然也还是不哭,就是会整个人缩成一团,瑟瑟发抖。

好在,李桂芳也不是那种无缘无故就动手的人,就算是以前还在村里好了,她也是先说的,说了不听就开始骂,骂了还没用,那就直接上巴掌了。

眼见甄美的儿子是个小胆鬼,李桂芳当然不会故意去吓唬孩子,只是她莽惯了,动作幅度就是那么大,真要逼着她改,说实话也挺难的。

不过也没啥,等到京大那边开学了,算起来甄美也在这里待了有差不多近三个月了,她儿子像是习惯了,终于不再畏畏缩缩了。

其实小孩子嘛,多半都是会看眼色的,除非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那才是随心所欲的做事。

说白了,熊孩子也好,惯常以自我为中心的也罢,那一定是在家里极为受宠的,打小就没受过半分委屈的。

譬如毓秀。

毓秀倒是不熊,只是哪怕已经开始工作了,她还是没有学会察言观色。

万幸的是,她任职的是京大,面对的也是广大学子。加上她还不能给学生上课,如今主要做的还是办公室的一些文书工作。当然,她还在读研究生。又要学习又要工作的,哪怕相对而言,单一的一项确实不算忙,两相宜结合,还是忙得不得了。

尤其在出国了一次后,不知道是否是因为履历更好看了,还是她表嫂从中帮忙,亦或是人家看郝家的面子,反正接下来能露脸的事情只愈发多了。

步入九十年代后,国内最大的变化,就是外来的投资商愈发多了。自然而然的,也愈发的缺少靠谱的翻译人员。其中,缺口最大的还是英语系的,另外还有一些文字翻译工作,急缺人手。

毓秀本人是不缺钱的,但她对于非常感兴趣,反倒是对即时翻译不太感兴趣。

这也很正常的,即时翻译对表达能力和听力的要求太高太高了,毓秀到底不是城市出身的,她原先读小初高时,成绩确实非常出挑,可区区一个乡镇学校,真心谈不上什么。

换句话说,她若是英语能力强的话,也不会被调剂到对外汉语

专业了。

好在,本科是被调剂了,读研究生时又是可以重新选择专业。这回她是顺利的读了英语系,只是因为怀孕的关系,休学了差不多一年时间,这才拖到了如今。

如此这般,她完全没精力顾及家庭。

幸好,郝新明不在乎这个,又或者说,他自己也确实非常忙碌。自己都做不到的事情,他是不会要求毓秀的去做的。

眼见毓秀忙不过来,他跟毓秀商量,不如就先让郝妈带孩子吧,也不一定说死了带多久,反正看他们什么时候能腾出手来,就立马将孩子接回来。再不然,等孩子念幼儿园了再接回来也成啊,反正离小区不远的地方就有幼儿园。

毓秀犹豫了一下,说实话,她挺舍不得儿子的,虽说以前她忙于工作时,也不一定能抽出空来照顾儿子,甚至好多次都是她回到家时,孩子老早就睡了,等她早起上班时,孩子又没起来。

更夸张的,就是她连着一个月没办法回家,那就更提了。

只是先前就算没看到孩子,但因为知晓孩子就在家里,从心理上来说,还是很安稳的。可如今,孩子去了郝妈那边

毓秀很是有些迟疑不决。

还是郝新明后来的一句话解决了她的困扰。

他说“你看,你小时候不也是你奶奶带大的我妈就是孩子的亲奶奶啊,再说你看我们姐弟仨,全都是她带大的,没问题的。”

最后那句话,毓秀压根就没在意。事实上,郝新明前面那些话就已经说服她了。

对呀,郝妈不仅是她的婆婆,还是她儿子的奶奶啊

只这般,毓秀同意了暂时将儿子托付给婆婆的方案。

郝新明亲自跑了一趟,告诉郝妈这个好消息。郝妈肯定是高兴的,她生养了三个孩子,大闺女嫁出去了那是没办法的,况且她大闺女逢年过节还是会过来看她的,小闺女直接跑去了沪市,就这样没影儿了。唯一留在跟前的儿子

罢了罢了,反正她有孙子,还要什么儿子呢

不管怎么说,这事儿算是暂时摆平了。

李桂芳还是蛮想念娃儿的,不过因为跟前还有个甄美晃悠,再说随着时间的推移,甄美的儿子也愈发得明白李桂芳不会伤害他的,逐渐的也就大了胆子。当然,性格使然,那孩子还是不哭不闹,给吃的就吃,不给就饿着。

一晃三年时间就过去了。

在这期间,甄美说了不止一个对象,也再嫁过,就是郝家那个保姆的儿子,可惜嫁了没多久就离了。她还特别庆幸没扯证,不然离了还麻烦呢。

之后,她也自己跑去公园里相过亲,也曾经人介绍谈过对象。要说成的话,也成了几个,甚至还追求时髦办过洋人的婚礼,可最终还是没个结果。

再后来,她自己也烦了,寻思着反正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她留在她姐姐家也能吃饱穿暖,所以何必嫁人呢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她开始故意抢她前婆婆的活儿干,干得那是又快又好。又因为她

曾经跟保姆的儿子有过那么一段短暂的婚姻,人家还以为她是想复婚呢。就琢磨着,虽然甄美这人是有万般缺点,可架不住人家命好啊,有这么个能耐的姐姐,又寻思着自己儿子也就那样,那就就这样

在甄美的故意诱导下,保姆乐得将活儿都丢给了她。

再然后

李桂芳又不瞎,当然将这一切都看在了眼里。就算钱是郝新明出的,可她左算右算的,还是心里不舒坦。反正甄美也能干活,那为啥不让甄美干保姆呢

看着时机差不多成熟了,甄美主动找了李桂芳商量,大意是,如果让她干保姆,她拿了钱,一半留下,一半就寄回去给弟弟。

她说的是苗飞跃。

哪怕比甄美还小了两岁,可因为乡下地头结婚早,苗飞跃在一年多以前就结婚了。是花了钱的,主要是那笔彩礼钱,花了足足一千块。

不过,八十年代末到九十年代初,那个物价上涨是非常夸张的。一千块放在七十年代那是天文数字,哪怕是毓秀刚考上大学那会儿,都是一笔巨款了。可搁在如今,却着实算不得什么。

然而,就是这笔算不得什么钱,差点儿逼死了苗解放。

索性就要还是掏了出来,倒不是苗解放真的能耐了,而是得到消息的李桂芳,将她攒下的五百块钱寄了回去。

李桂芳的钱,是毓秀和郝新明逢年过节给的孝敬钱。她本来就抠,毕竟是从那个困难时期熬过来的,再说待在家里,有吃有喝有衣服穿,她不觉得有什么需要花钱的地方,就都攒了下来。

也亏她攒钱了,不然她孙子只怕真的要打光棍了。

可就算凑够了彩礼钱,也娶了小媳妇进了门,苗家那头的日子仍旧是不好过。

如果是六七十年代,哪怕是八十年代初期,种地还是很有保障的。尤其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苗解放分到了地,他又是个庄稼把式,把地伺候之后,家里就再也没有挨过饿。

可是吧,等步入了九十年代后,尤其很多村里人跑去外面打工一两年后,就拿了钱回家盖房子,买了大彩电、电冰箱、电风扇

前后也就那么一两年的光景,一切都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