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隐于市,不亦乐乎,莫忘信诺,自取烦恼。聂欢这小子,究竟是什么意思?莫名其妙地给我送来这十六个字,究竟想干什么?”
常剑南看着手中一张撇捺似吴钩,墨迹犹淋淋的信纸,轻轻地蹙起了眉头。思绪却是不由自主地回到了当年金戈铁马、烽烟冲宵的战争年代,耳畔似乎又响起了声嘶力竭的厮杀声、铿锵的兵器碰撞声。
那时候,唐军虽然举起了义旗,但他们的队伍依旧采用的是大隋军制,他是鹰扬郎将,张二鱼是他的副手鹰击郎将,而聂欢,那时还只是一个青葱少年,在他军中任一个队正。
一晃儿就是十几年过去了,如今的他鬓边已经斑白,再不复当日骁勇军将模样,却不知那个意气飞扬的少年已然变成了何等模样。
自从安葬了他们一直追随的、情愿为其奉献生命的那个了不起的女人,能把他们三个桀骜不驯的豪杰维系在一起的唯一纽带也就断了,再不曾相见。
想到那个女人,常剑南情不自禁地又推开了窗,望向终南。
终南何有?有条有梅。君子至止,锦衣狐裘。颜如渥丹,其君也哉!
他们的一段孽缘,缘起于彼,而最终,她选择了长眠在那里,常剑南知道,她是以此举表明她的心迹,她的心中,终究还是爱着他的。
想到这里,常剑南已是泪光莹然,眼中的一切,都模糊起来,依稀幻化成了她英姿飒爽的模样。
渐渐的,那缅怀追忆、无比感伤的神情,换成了有些不屑的冷笑。
体面,皇家的体面啊,呵……
大业十三年,她的父亲在太原起兵。她与丈夫正住在长安,惊闻消息时,她的丈夫正在外面饮宴应酬,大骇之下,顾不得回府知会娘子一声,就独自一人逃之夭夭了。
皇帝派来灭门的兵马到了,是他和张二鱼、聂欢几个家将,护着尚不知情由的她杀出重围,逃至户县,她就此女扮男装,改称李公子,招兵买马,建立了李唐第一支出现在关中的队伍。
而这一切,在公开的消息里是永远见不到的。
那个精心筹划,准备造反的唐国公为了避免筹备造反的消息泄露,对起兵的消息严格保密,根本没有通知远在长安的这个女儿,到后来却成了他曾派遣使者秘密去召她夫妻回来。
真是笑话,她夫妻二人只要不告而别,以当时风声鹤唳的大隋王朝,以当时疑心重重的隋帝杨广,岂能不察觉到李渊的异动。
然而,在官方的说法里,却是李渊早早就派使者去了长安,而柴绍则是斟酌再三,认为一起离开目标太过明显,而她却深明大义地表示,她是妇人,遇到危险容易躲藏,于是,柴绍去了太原,她则潜去了户县。
柴绍是男人,她是女人,他二人中谁突然从长安官场中消失更引人注目?既然她留下的目的是为了施放烟雾,又岂有在柴绍离开后,她就马上离开长安,躲到户县去招兵买马,建立武装的道理?
她文武双全,犹在柴绍之上,不是一个弱质女子,一同离开长安有何难处?如果是为了留下来迷惑朝廷,为何当家的男人离开了长安,却留下她一个女人,这能迷惑得了谁?在大隋朝廷拥有官职的人是他,而不是她,谁离开更易被发现这不是一目了然嘛。况且,她也没有留下,她随即就偷偷潜去了户县。
如果,留下建立武装,接应李唐义军就是他们的任务,为什么当家的那个男人不留下?又或者不一起留下?只留下一个女人独立应对危险,建立武装,这时候,她就不是不宜跟着他逃走的弱质女流,而是独挡一面的大英雄了?
之后追随她的那段时光,虽然每天都是戎马倥偬,却是他一生中最快意的时光。他追随着他的女神,招纳何潘仁,征服李仲文,向善志、丘师利,大败屈突通,接连占领户县、周至、武功、始平等地,李娘子的娘子军名震关中。
而此时,她父亲的唐军还不曾踏足关中,大隋的根基之地上,一个孤立无援的奇女子,独自面对隋军的围剿,不但率领义军站稳了脚,而且愈加壮大,等李渊大军渡过黄河进入关中的时候,她已经拥有了一大片地盘和七万军队。
之后,她和李世民会师于渭河北岸,共同攻打长安。那时候,那个弃妻独自逃生的男人也跟了回来,但夫妻二人并没有合兵一处,而是各领一军,各置幕府(总参谋部),各行其是。
而他和她,在长期同生共死、并肩做战中滋生的情感,也就是在那时候,在长安城外开花结果的。
那时候,正是终南初雪时节……
常剑南想着,眼中的光渐渐黯淡下来。
她的死因,朝廷讳莫如深,但他知道。只不过他知道的迟了些,直到今年,他才知道。那时节,她的坟上已是野草青青,不过,他还是为她报了仇,也是今年。她的仇,他一天都不会拖延。
常剑南凝视远方的眼睛微微眨动了一下,又落回案上。
自从她过世以后,他们这些旧部被收编的收编、被炮灰的炮灰,再就是他们这些急流勇退的幸存者了。
长安黑道三大亨,西市常剑南,东市张二鱼,东西两市之外,皆属聂欢。三个人自从瓜分了长安市井,一向相安无事,也一向不相来往,但今天聂欢却突然派人送来莫名其妙的一封信,究竟是什么意思?
依照常剑南一向缜密谨慎的性格,他很想找聂欢问个明白,但他更明白,聂欢既然是派人送来一封信,而不是亲自面见他,那么既便他找到聂欢,也休想问出什么。
这时,门扉一响,良辰美景翩跹而入,仿佛一双美丽的蝴蝶。
看到这对可爱的女儿,常剑南心情大好,黯淡的思绪一扫而空。
他微笑地问道:“回来了,你们所见所闻,如何?”
良辰还没说完,美景已捂着嘴巴咯咯笑道:“很有趣啊,那家伙先是被人险险剁掉一只脚变成跛子,又被人在头上扣了一顶黑锅,接着踩了一脚的猪粪狗屎,最后威风八面地踢昏了一个卖花人,然后就灰溜溜地回家了。”
常剑南忍俊不禁地想笑,但还是板起脸,训斥道:“你这丫头,又开始语无伦次了。良辰,你说。”
良辰把前后情形对常剑南说了一遍,道:“观其举止,是非轻重,还是明白的。不过,他一定会有所动作,他打算怎么做,才是考量此人的关键,所以,还应该再观察下去。”
常剑南满意地点点头,瞪了一眼站在一旁,时不时傻笑两声的美景。不用问,这丫头的小脑瓜里还在回想着李鱼的那些糗事,想到可笑处,便有些忍不住。
常剑南道:“你这丫头,瞧瞧良辰,一母同胞,孪生姊妹,差距怎么就这么大。”
美景不以为然,这种“贬低”根本打击不到她。她笑嘻嘻地道:“反正有姐姐想着,反正我想的跟姐姐差不多,我又何必浪费脑子。”
“出去!”
常剑南虎躯一震,瞪起了眼睛,奈何美景这丫头早看穿了他的纸老虎面目,根本不害怕,只是吐了吐舌头,就踮着脚尖儿,很快乐地一溜烟跑掉了。门还没关上,就听到她又“噗哧”一声笑了出来,也不知道李鱼究竟有多糗,至于让她如此欢乐。
常剑南无奈地摇摇头,对良辰道:“那只山鸡,你好好盘问一下。”
良辰点头退下,常剑南又拈起案头那张纸,沉吟有顷,喃喃地道:“聂欢、聂欢……”
他的一双大手轻轻一合,再分开时,那张信纸已经变成了一抹不可辨的纸沫儿,纷纷扬扬地飘落到地上,就仿佛终南山上第一抹初雪……
昔日龌龊不足夸,今朝放荡思无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