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林姆冷冷一笑,趴在坑边上。
这混小子此时的表情很像我,正在山顶上俯视整个山下。
哈林姆此时很得意啊,他也觉得自己刚才那一枪打的真准!
旁边的两个黑人后勤兵在又喊又叫,从通话器里听着,感觉乱糟糟的。
我躲在大树后皱起了眉头。
战场,戒骄戒躁,稍有疏忽,就是死!
我想着,暗道刚才哈林姆的这一枪,打的确实很好,但火候还不够。
如果是我,那人在迂回的时候,就应该开枪了!
哪能等到他看见查克多的屁股?
不过短短的7个月,哈林姆能有这样的身手,我已经很欣慰了。
还记得当初遇见我时,这小子枪都不会开。
按照这样的速度发展,如果再经历几次硬仗,再给哈林姆三年时间,我想,他一定会成为出色的狙击手的!
“嘿,哈林姆,打的漂亮,这是团长对你的夸奖,但不要骄傲!”
“妈的,你小子记住,现在是打仗呢,把眼睛给我放亮点!”
“老子要你现在给我盯死鹰眼,卡死那个混蛋,别让他从石头后面跑出来,听见了吗!”
“另外,哈林姆,我再给你个任务,我需要你掩护我!”
“我刚才打死了一个兵,我现在要去拿他的枪,你能照看好我吗!”
我把话说完,放开藏在衣服里的通话器,转头看向身后40米外的那片树林。
此时第七特战连的侦察兵们也应该上山了。
我需要那个家伙手里的1加兰德步枪!
先前我用机枪点射,直接打中了那个家伙的脖子。
此时时间过去了5分钟。
我觉得,那个人应该已经凉了!
1式加兰德步枪,是美军二战时期研制,也是世界上第一支半自动步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