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九十七章 看热闹不怕事儿大(2 / 2)

到门口给歌迷签名,这也是洪涛提出来的一个特殊要求,他只参加了正式演出前的一次彩排,稍微和伴舞走了走场,大概熟悉熟悉就算完成了。因为他用伴奏带演唱,除了熟悉熟悉舞台之外,基本没什么需要排练的。而且他所有的演唱全是坐着唱,坐在一台合成器后面,他说这样他更放松,就算是他与谭晶的那首合唱,也是他坐着、谭晶站在旁边,没有伴舞、没有炫目的灯光。

而且他还有的说,说这是欧美最流行的一种演出方式,叫做不插电!玩的就是艺术造诣,用不着那些花里胡哨的效果。在这点上,宝丽金方面的舞台设计和监督也说不过他,因为他说的确实也是那么一回事儿,很多欧美乐队和歌手,确实在玩这种表演形式,不插就不插吧。

其实这是洪涛偷懒的借口,他已经过了刚开始的兴头,不愿意再在这方面去学习什么,更不愿意因为几场演唱会,就让别人指使得团团转。不插电只是他用来搪塞别人的说辞,那玩意原本的意思是不借用一切扩音、调音设备,不使用电子乐器,完全返璞归真,和他这个假唱完全不是一个概念,他就算再练上十年,也达不到不插电的程度。

但是大家都忙着,就他一个人闲着也没意思啊,于是他就想出这么一个主意,你们忙着安排舞台,我去外面给演唱会造势,你说一个歌星专程跑到门口,抽出宝贵时间来给大家签名,这听着就那么感人啊!他还给他这种在专业人士眼中胡闹的行为又起了一个好听的名词,叫和歌迷互动。

对于他这种光脚不怕穿鞋的赖皮行为,宝丽金公司也没辙,你不答应,他就撂挑子,要不你就和他撕破脸打官司、要不你就得由着他干这些不太要命的勾当,最终宝丽金还是妥协了。一是人家一双好鞋不愿意去踩这摊臭狗屎,二是他说得也不是没道理,也不全算是胡闹,姑且就试试吧。

如果效果好,那回返香港之后,他不是还有一场合同规定的演唱会呢嘛?还可以继续这样干。如果效果不好,对不起,到了香港就不是你的地盘了,到时候还得是人家说了算。

洪涛才不管到了香港该怎么办呢,他正拿着一把油笔,龙飞凤舞的在他和谭晶的双人海报上签名玩呢。这是几天前那二爷一个书画界的朋友,无意中聊起他的签名太次,结果闲着没事儿,给他设计的一种特殊签名。等于是把他的名字变成了一个图章的模样,而且是一笔连下来的,稍微练习练习,就能写得很好,不存在什么蜘蛛爬字体了。

得到这个签名之后,洪涛最后一点节操也掉光了,他再也不用看着歌迷拿到他签名之后的那种想说又不好意思说的表情了,这种感觉比较爽。所以他不怕苦、不怕累,一张一张的画着他的名字,时不时看到漂亮姑娘再主动搂着人家照个相啥的,比在后台听那些舞台监督什么的讲重点要好玩多了。

要不是林笛提醒他,他恐怕连几点开唱都忘了,还在这里过瘾呢。那些歌迷也是脑袋进水了,你说你花了一个月工资买了一张票,不进去等着演唱会开始,都聚在这里看他一个秃小子耍什么宝呢。等他带头往体育馆里跑的时候,后面还跟着上千人一起往里跑,这个场面让那些电视台的摄像都乐出声来了,人家拍摄了那么多大场面,也没见过一个这么二的人,简直就是活宝了。

你还别说,经过洪涛这么一折腾,演唱会的现场气氛反倒更热烈了,大家一方面是来听歌的,更多的就是来凑个热闹。要是光听歌,那还不如自己在家里听录音带呢,那不比现场更清楚,还能翻过来掉过去的听。既然是来看热闹的,那当然是热闹越大越好,洪涛这种行为恰好满足了这些观众的心理,看热闹的都不怕事儿大啊!r1152